摘要 央行上海總部22日發布上海自貿區自由貿易賬戶(FT),并公布《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分賬核算業務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分賬核算業務細則”)和《中國(上海...
央行上海總部22日發布上海自貿區自由貿易賬戶(FT),并公布《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分賬核算業務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分賬核算業務細則”)和《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分賬核算業務風險審慎管理細則》(以下簡稱“風險審慎管理細則”)。這是截至到目前自貿區金融改革最具含金量的細則。
今年以來,央行上海總部已陸續發布了5項金融細則,包括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放開小額外幣存款上限、外匯管理支持自貿區建設等。而此次最關鍵的分賬核算業務實施細則的出爐,為日后投融資便利服務提供了載體和風險管理框架。
上海地區金融機構均可開設
22日發布的《分賬核算業務細則》核心內容包括分賬核算業務的開展及相關要求,詳細規定了上海地區金融機構內部建立試驗區分賬核算管理制度的具體要求,以及自由貿易賬戶的開立、賬戶資金使用與管理等內容。
央行上海總部副主任張新介紹,細則著力點是促進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為此央行在自貿區開展了大量調研,來自一線的800多條意見都得到了相應滿足。因此“政策是接實體經濟地氣的。”
其中一大亮點在于上海地區的所有金融機構可以開設自由貿易帳戶體系。張新說,所有上海地區的金融機構都可以建立賬戶體系,不限于自貿區,且不限定于銀行業開立,在證券、保險機構也可開立自貿區賬戶體系。
自由貿易賬戶面向的群體是區內主體和境外機構,境內區外的企業和個人不得開立。
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國際業務部總經理朱楹22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項政策為下一步金融創新搭建了舞臺,就像金融體系內沒有“鐵絲網的特區”。比如,證券資金清算是通過銀行,帳戶開設之后,可為跨境證券資金劃撥提供通道,而原來要通過QDII、QFII或者滬港通。在這個帳戶,銀行可為其他證券投資或者金融投資提供資金清算便利。
正式落地之后,預計清算業務會在銀行第一批業務之中,包括銀行傳統信貸或者貿易融資業務都有望很快推出。隨著將來更多地政策落地,為投資客戶做結算,金融衍生品業務都將推出。
據記者了解,區內銀行已經做好分賬核算系統的準備工作,并經過多輪測試,只待央行的驗收。不過目前驗收標準尚未最后敲定。
資本項下可兌換業務暫未放開
《分賬核算業務細則》也明確劃定自由貿易帳戶推出后金融機構可以開展的業務。即已經實現可自由兌換的業務,包括經常項目和直接投資項目賬戶內資金可以直接兌換,而尚未批準的業務不能放在里面。
“也就是投融資業務各種資本賬戶可兌換內容,不在現行賬戶里面。央行和各相關部門根據‘成熟一項、推出一項’原則另行推出。”張新表示。
“央行30條”里面的第三項投融資匯兌便利業務中,包含資本項可兌換業務而備受各方期待。其中第十條提出,區內金融機構和企業可按規定進入上海地區的證券和期貨交易場所進行投資和交易。區內企業的境外母公司可按國家有關法規在境內資本市場發行人民幣債券。根據市場需求,探索在區內開展國際金融資產交易等。
自由貿易帳戶將按“先本幣后外幣的”原則穩妥推進,推出相關金融服務從人民幣本幣起步,條件成熟時再推外幣業務。央行將對業務開展情況評估之后,再擇機推出外幣業務。
22日張新特別強調,“不能把自由貿易帳戶把投融資便利化完全劃等號。”前者只是為后者提供載體和管理工具,有了之后就可以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推出投融資便利化業務。
此外他亦強調,投融資便利化涉及到資本項目可兌換,也并不是完全的自由資本可兌換,而是有管理、分類別、有步驟的資本可兌換。比如,對短期資本流動、外債方面仍會實施相應管理。
朱楹也對記者表示,自由貿易帳戶并不意味著沒有規矩,有很多審慎要求,包括對資產負債管理要求,資金劃撥的比例設置肯定也會有。銀行風險控制和管理上的要求也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