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月前,蘄春縣擁有幾十家石材加工廠,很多企業都是直接排放粉塵、廢水等。近期,該縣開展了石材行業綜合整治行動。預計本月底,關閉55家證照到期及不符合整治要求的石材礦山和石料加工廠。
目前,該縣共有建筑碎石礦山企業35家,石材加工企業24家。石材開發“小、散、亂”現象十分普遍,規模遠遠達不到黃岡市石材行業整治標準。
該縣副縣長李勇軍說,今年,蘄春縣委縣政府把石材行業綜合整治工作作為頭等大事,9月底之前關閉不符合保留原則的碎石礦山企業,10月底之前關閉證照到期及不符合整治原則要求的石材礦山和石材加工廠,11月底前對證照暫未到期的礦山和石材加工廠,分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綜合整治。“我們邀請市民參與監督工作,如果有為石材加工廠說情、充當保護傘的,可打0713-7222421向我們舉報。”蘄春縣紀委相關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