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15日重申,中國堅決反對征收碳關稅。他指出,碳關稅違反了WTO的相關政策,也與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所提出的,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承擔“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不相符。在該措施背后,潛藏著一定的借環境和資源問題來實施貿易保護主義的趨勢。該政策的實施,將有損發展中國家利益。發展中國家在承擔環境保護和資源利用方面已做出巨大努力,若碳關稅政策出臺,或將引發發展中國家貿易報復。6月22日,《美國清潔能源安全法案》獲得眾議院通過。該法案規定,美國有權對包括中國在內的不實施碳減排限額國家進口產品征收碳關稅。該法案從 2020年起開始實施。
點評:
所謂“碳關稅”,就是指對高耗能產品進口征收二氧化碳排放關稅。美國提出的所謂碳關稅,本質上是在國際貿易中設置的一個綠色壁壘,是徹底的貿易保護主義行為。眾所周知的是,由于國際產業結構的調整,發達國家把這些高污染的企業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產品最終出口到發達國家,污染卻留在了發展中國家。對此,不僅污染者要埋單,作為消費者的美國也理應埋單。作為應對,我們要加強對國際貿易規則的研究,適時提出有利于發展中國家的新主張,通過國際協調機制維護自己正當的權益;另一方面,應積極履行國際減排義務,加快發展新能源和新材料產業,實現經濟結構調整和企業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