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強化重點領域污染治理,加強污染減排能力建設為主要任務
近期,國務院發布了《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規劃》首次對減排任務較重的重點工業行業、城鎮居民生活污染、農業污染源等提出了具體目標要求。
《規劃》提出的減排總體目標是:到2015年,全國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47.6萬噸、2086.4萬噸,比2010年的2551.7萬噸、2267.8萬噸各減少8%,分別新增削減能力601萬噸、654萬噸;全國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8萬噸、2046.2萬噸,比2010年的264.4萬噸、2273.6萬噸各減少10%,分別新增削減能力69萬噸、794萬噸。
《規劃》同時要求,火電行業二氧化硫削減16%、氮氧化物削減29%,鋼鐵行業二氧化硫削減27%,水泥、造紙、紡織印染行業污染物削減10%以上;農業源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分別按8%和10%的總體削減水平確定行業減排任務;城市污水處理率提高8個百分點,到2015年達到85%。
《規劃》提出了3項主要任務: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強化重點領域污染治理,加強污染減排能力建設。
《規劃》還確定了5個方面的主要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包括提升脫氮除磷能力;繼續加大水污染深度治理和工藝技術改造;推進脫硫脫硝工程建設;開展農業源污染防治;控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等。
國務院發布的《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提出的3項主要任務,對我國污染減排工作做出具體部署和要求。
一是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提高新建項目節能、環保等準入門檻;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資源性產品出口;把能源消費總量、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能評和環評審批的重要依據,對電力、鋼鐵、造紙、印染行業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對新建、擴建項目實施排污量等量或減量置換;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要求,重點淘汰敘電2000萬千瓦、煉鐵產能4800萬噸、煉鋼產能4800萬噸、水泥產能3.7億噸、焦炭產能4200萬噸、造紙產能1500萬噸等。
二是強化重點領域污染治理。進一步擴大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重點行業污染物減排覆蓋面,提高環保標準和控制要求。加強農業源污染防治和機動車污染排放控制。大力推進大氣中細顆粒污染物(PM2.5)治理。
三是加強污染減排能力建設。建設縣級污染源監控中心,加強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完善區域污染源在線監控網絡,建立減排監測數據庫并實現數據共享。加強氨氮、氮氧化物統計監測,提高農業源污染監測和機動車污染監控能力。推進減排監管機構標準化和執法能力建設,加強盛市、縣減排監測取證設備、污染物排放測試分析儀器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