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等13個部門制定并聯合發布了 《關于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 《實施意見》)。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在解讀時指出, 《實施意見》是我國首次制定和發布的鼓勵引導民營企業開展境外投資的綜合性政策文件,其目的就是要針對企業 “走出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采取切實措施推動民營企業境外投資又好又快發展。
“走出去”亟待政策引導
黨中央、國務院提出實施 “走出去”戰略至今,在短短十多年的時間內,我國企業結合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帶來的機遇與挑戰,積極穩妥地開展境外投資合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初步統計,截至2011年底,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累計3823億美元,當年共對全球132個國家和地區投資651億美元,居發展中國家首位。 “十一五”期間,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累計2289.2億美元,年均增速34.3%。
在這一過程中,民營企業已經成為中國企業 “走出去”的重要力量。據有關部門統計,近年來非國有企業 (主要是民營企業)占我國企業境外投資流量的比重不斷上升,2011年已經達到約44%。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指出,當前,我國企業境外投資遇到的突出困難和問題有很多。如一些民營企業資金、技術、管理、國際化運營和防范風險能力與境外投資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境外投資中介服務體系還不成熟,與境外投資的要求和國際競爭者相比,境內企業相對規模小、實力弱,國際化專業人才匱乏,跨國經營經驗和企業文化融合能力不足,缺乏長遠規劃,無序競爭甚至惡意競爭現象時有發生。加上國際國內經濟形勢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部分地區和行業境外投資風險有加大的趨勢。
為此,國務院發布的 《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 “走出去”積極參與國際競爭。 《實施意見》則是要貫徹落實國務院的工作具體要求。
18條政策措施促海外投資
據了解, 《實施意見》從大力加強宏觀指導、切實完善政策支持、簡化和規范境外投資管理、全面做好服務保障和加強風險防范、保障人員資產安全等五個方面提出了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開展境外投資的18條政策措施。
具體包括對民營企業境外投資要加強規劃指導和統籌協調,做好境外投資投向引導,促進企業提高自主決策水平,指導和規范境外經營行為;落實和完善財稅支持政策,加大金融保險支持力度,深化海關通關制度改革;健全境外投資法規制度,簡化和改善境外投資管理,改進和完善外匯管理政策;提升經濟外交服務水平,健全多雙邊投資保障機制,提高境外投資通關服務水平,全面提升信息和中介等服務,引導民營企業實施商標國際化戰略;健全境外企業管理機制,完善重大風險防范機制,強化境外人員和財產安全保障。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可以用三個字來形容 《實施意見》的特點。一是 “廣”,涵蓋了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的各個主要方面。二是“新”,體現了積極結合新形勢、新情況,以開拓創新的態度來促進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發展的工作思路。三是 “實”,根據民營企業在境外投資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針對性地提出了具體工作措施。
將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作為一個由13個部門聯合發布的政策文件, 《實施意見》中提出的政策主要內容,將由有關部門根據職能在工作中進一步細化落實。比如, 《實施意見》里提出 “結合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發展新情況、新形勢,簡化審核程序,進一步推進境外投資便利化”。國家發改委作為負責核準境外投資重大項目的主管部門,經國務院批準,去年2月已將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以下的資源開發類、1億美元以下的非資源開發類境外投資項目的核準權限下放至省級發展改革部門,中央企業實施的上述境外投資項目由企業自主決策并報國家發改委備案,是改革開放以來對境外投資項目放權幅度最大的一次,進一步強化了企業投資主體地位。
據介紹,相關部門也已經或將要通過出臺專門文件等形式對 《實施意見》中提出的主要政策進行細化落實,不斷完善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的信貸、外匯、保險、財稅、人員出入境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快健全相應的政策促進體系、服務保障體系、風險控制體系。
簡化審批完善政策支持
對今后一段時期的境外投資管理工作,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根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精神,按照 “要加強宏觀指導,強化政策支持,簡化審批手續,健全服務保障”的要求,不斷進行改革和完善。
一方面要更多地通過戰略規劃、產業政策、稅收政策、外匯管理等經濟法律手段,做好境外投資的宏觀調控。另一方面,要按照程序簡化、決策透明、管理高效的原則,不斷完善現行管理程序,全面促進境外投資便利化。
國家發改委根據企業反映和調查了解的情況,在減少限額以上境外投資項目申報環節、簡化地方企業大型境外投資項目登記程序等方面針對性地提出了進一步簡化管理程序的措施。
《實施意見》還明確提出要做好境外投資的投向引導,完善境外投資產業和國別導向政策。
據介紹,對國家鼓勵的民營企業境外投資項目的政策支持,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在宏觀調控、制訂國內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進行國內產業重組和結構調整,以及國內配套項目立項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在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和境外投資設立企業核準時予以優先支持。二是在財稅金融方面進一步充分發揮現行專項政策的作用,積極落實好企業境外繳納所得稅稅額抵免政策,鼓勵國內金融機構為民營企業境外投資提供多種方式信貸支持。三是在信息交流、領事保護、人員出入境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協助,在政府及政府部門間的雙多邊合作機制下予以重點推動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