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2日發布通知稱,經國務院批準,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鋼材、銀粉、有色金屬加工材等六大類共計406種商品的出口退稅。
業內人士分析,之所以下調部分鋼材等商品的出口退稅,很大一個原因可能是我國希望通過主動降低出口退稅,避免將來陷入被其他國家對我國鋼鐵產品反傾銷反補貼的境地。退稅取消后,短時間內肯定會造成部分出口減少的情況,尤其是一些“兩高一低”、產能過剩的行業,短期內將會造成較大沖擊,并面臨結構性的調整。
有業內人士對此感到突然,這距離本月商務部在新聞發布會上強調進出口前景仍不樂觀,外貿政策需要維持穩定尚不足半個月,而在部分行業中并未提前獲悉相關事宜。當時,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稱,出口退稅率的下調,并不意味著我國外貿政策的收緊,貿易政策的穩定是我國的首選。
此外,有分析認為,下調鋼材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目的仍在于促進鋼鐵行業實現節能減排目標。對此,記者采訪的幾家鋼鐵企業相關人士認為出臺這一政策,從長遠來看,這對完善產業、增加產品附加值等有一定幫助,但很難從根本上解決節能減排等問題。板材是附加值較高的產品,限制板材出口沒有必要。
分析人士稱,從此次公布的406個商品名單上看初級產品占比較高,這顯示出國家想要淘汰低產品附加值和落后產能的決心。
對于此次出口退稅的調整,業內專家普遍認為是非常審慎的。國家發改委對外經濟研究所所長張燕生認為,取消部分產品的退稅政策,實際上是危機外部沖擊告一段落,國家延續危機前的經濟轉變方式和科學發展進行的調整,而此次調整比較明顯的是,在危機后的調整力度比危機前要小的多。
我國上一次對出口退稅率進行調整是2009年6月,當時為了應對金融危機對出口帶來的嚴重挑戰,我國對部分商品實行最高達17%出口退稅率,對應產品涉及優勢產品、勞動密集型產品、高技術含量產品和深加工產品共計2600多個稅目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