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柘城縣法院妥善執結一起涉及當地民營企業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既維護了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又保障了民營企業正常運營。
2016年3月,柘城縣某超硬材料公司法人代表林某因流動資金周轉困難,向王某借款人民幣50.5萬,且以該公司收入及債權做擔保。2018年12月,林某因無力償還借款,王某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由該超硬材料公司在半年內付清50.5萬借款。約定到期后,林某及其公司仍沒有履行調解協議,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后迅速凍結超硬材料公司在金融機構存款人民幣38.9萬元。
柘城縣檢察院了解到,該超硬材料公司因凍結存款影響了資金周轉和運營,故向法院建議妥善處理該執行案件以保護民營企業正常經營,對查明的依法可供執行的財產采取措施及時償還給申請執行人。為維護申請執行人的權益,保障超硬材料公司的正常運營,法院執行法官及檢察院檢察官迅速展開聯動,聯系當事人并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組織調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后,法院立即解除了對被執行公司金融賬戶的凍結,公司的經營又恢復了正常,申請執行人的權益也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