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車創新發展,12月2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聯合發布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燃料電池三類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方向轉向培育增長新動能,而新能源汽車無疑是培育增長新動能的重要方向。”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黃志龍昨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新能源汽車發展速度依然低于預期,對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將有效降低消費者購車成本,促進新能源汽車銷量大增,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有望進一步提速。
根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發布的數據顯示,11月份我國新能源汽車銷量11.9萬輛;前11個月,新能源汽車銷售60.9萬輛。業內人士預計,新能源汽車全年70萬輛銷售目標應該可以達成,預計2018年銷量有望超過100萬輛。
黃志龍表示,國家積極支持和鼓勵發展新能源汽車,無疑利好比亞迪、長安汽車等上市公司,對于培育新能源汽車上市公司的消費市場具有重要的意義。
不過,黃志龍認為,當前,新能源汽車發展依然面臨諸多挑戰:一是新能源汽車的電池技術、駕駛體驗與燃油汽車仍然有較大差距,如何開發出續航里程長、性價比高的汽車國內新能源汽車廠商仍然要加大投入;二是新能源汽車的充電設備等基礎設施的缺口依然巨大,特別是充電樁的便利性、覆蓋率、充電速度可提升的空間依然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