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5年3月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重大資產重組業績承諾實現情況說明的審核報告的議案》,公司全資子公司平頂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成新材”)2014 年度經審計后實現的凈利潤為 9,384.55 萬元,未達到承諾凈利潤 10,000 萬元。按照業績承諾約定,需由承諾方中國平煤神馬能源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平煤神馬集團”)在 2015 年 4 月 8 日之前將利潤差額以現金方式匯入易成新材賬戶。(上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15 年 3月 31 日在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 的相關公告。)
截至 2015 年 4 月 7 日,公司全資子公司易成新材已收到中國平煤神馬集團支付的業績承諾補償款 6,154,505.94 元。中國平煤神馬集團關于易成新材 2014年度業績承諾的補償已履行完畢。
特此公告。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